去年12月,备受各方关注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名单出炉。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对“双高计划”项目的管理特别强调:“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没有“铁帽子”,进入“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名单不等于进入“保险箱”。
当前正值“双高计划”项目建设之初,为了助推第一轮197所“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学校”)项目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构建与项目建设相适应,具有开放性和竞争活力,能够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笔者认为,项目学校强化绩效导向,需要把握好三个重心,处理好六个关系。
建立一个机制。即项目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财政部门牵头下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覆盖项目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完善两个体系。即项目学校一是要完善与项目建设任务适配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二是完善项目绩效自我评价体系,明确绩效评价主体,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价,完善项目建设绩效指标体系,形成包括项目各类支出,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突出职教特色,多维度、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
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从接受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到运行所有环节进行完整监控。二是抓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的重点任务开展重点评价。三是抓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学校内资源分配和评优评先晋级等实质性挂钩,优化项目资源在校内的配置。
处理好项目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和学校日常管理的关系。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涉及到项目建设期内学校日常管理各个方面,学校日常管理绩效情况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绩效。要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形成学校主导,项目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具体执行,学校上下全员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并以此为中心带动学校日常管理其他方面的工作,从而提高学校管理效能,增强管理执行力和公信力。
处理好项目建设预算绩效管理执行主体之间和执行主体内部的关系。财政部门和项目学校都是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区别在于财政部门更倾向于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角色,项目学校是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也是项目预算绩效的责任主体,必须强化责任观念,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学校通常是校院处室两级管理体制,在项目建设任务执行过程中学校应扩大承担项目子任务的二级学院和各处室管理自主权,坚持重心下移、责权并重、化繁为简、高效运行,着力“放、管、服”和“责、权、利”,激发二级学院和各处室承担项目子任务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更加有利于项目建设任务执行和学校发展的良性机制。
处理好项目建设绩效目标和日常财务预算编制的关系。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项目建设财务预算编制全过程,要将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视为日常财务预算编制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将两者有机结合,凡编制预算即要编报绩效目标。在审核阶段将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财务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主要依据,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要据实调整,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支出方可进入财务预算安排环节,项目建设绩效目标随日常财务预算一并批复,增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引导项目学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转变观念,把注意力从“有钱花”转移到“把钱花好”上来。
处理好项目建设统一要求和自主创新的关系。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挑战性和开拓性并存的工作,不仅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要求十分复杂,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在项目建设期内不断创新。项目学校应切实增强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遵循两部对项目统一要求的原则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打造本地、本校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处理好项目建设全面开展与重点突破的关系。项目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探索实践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具体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既要统筹谋划,把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全面落实到项目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学校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又要注意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由点到面,稳步推进。
处理好项目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的关系。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落脚点,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绩效,关键是要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充分合理的运用,以此强化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确保“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项目学校应建立项目各子任务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问责制,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全校公开,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成为项目阶段性建设质量进一步整改提升的依据,促进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教学和管理部门日常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提高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成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加速器”,增强项目学校办学活力。
( 作者系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