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也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方面,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至今,已形成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办学元素,如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双师型教师、产教融合型企业、1+X证书制度、实践导向职业教育课程模式、专业教学标准、职教高考等。
另一方面,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也存在着框架结构尚不清晰,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不够,与整个教育体系融入不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这就迫切要求我们积极打破思想禁锢、着力打开发展思路,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加大治理转型力度。
今年以来,陈宝生部长围绕职业教育“下一盘大棋、打一场翻身仗”,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轨”运行为标志,以纵向贯通、横向融通为核心,同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教育改革相适应的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重心转到提高质量上来,实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
陈宝生部长对我们的要求,一是要在正本清源上下更大功夫,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一种有着广泛需求、具有特定功能的类型教育,它与其他教育之间并无等次优劣之分。二是要在守正创新上下更大功夫,既时刻牢记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又深入探究应该完善和发展什么,使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展示出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和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三是要在力求实效上下更大功夫,通过更好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有效引导我国职业教育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具体来说,是要抓好三个环节。
第一,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纵向贯通的职业学校体系。进一步夯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地位、创新发展专科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试点。二是建立健全普职融通、产教融通、校企融通、学历教育与培训融通、师资融通、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融通等横向融通的制度体系。
第二,要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制度保障。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确立起来,从制度构建的角度看,不仅需要各个学制层面的职业教育,而且需要把各个层面的职业教育衔接起来的纽带。一是职教高考制度。基于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要建立健全不同的人才选拔方式、考试内容。职教高考也要具有公开、公平、常规化、自由选择的性质,依托这一制度,任何职校生都可以通过统一考试进入任何职业院校的任何专业。有了职教高考制度,职校生的升学空间将大大得到拓展,同时也将使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在内容上衔接起来,这对于提升各级职业教育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二是普职融通制度。这既是通过教育实现社会融合的需要,也有助于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资源共享和理念相互借鉴,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普职融通的制度设计可在课程共享与学生流动这两个层面进行。三是国家资历框架制度。规定职业教育学生与普通教育学生学习成果等值互换关系,进而规定在特定领域两个教育序列的学生享有同等权利的制度。国家资历框架是保障职业教育类型地位的关键性支撑制度。只有当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成果能给他们带来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同等的社会效果时,人们才会真正认可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
第三,要完善促进体系有效运行的支撑条件。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运行需要六条支撑性条件。这是按照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起点到终点环环相扣而又层层递进的逻辑顺序进行设计的。一是产业人才数据平台:现代职业教育建设需要持续、深入跟踪各行业、职业人才需求数据的专业化研究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引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解决目前职业院校无数据可依、所依数据不科学、盲目设置专业和招生规模问题,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人才需求更为精准对接与融合。二是专业教学标准:以标准建设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抓手,深度开发以职业能力清单和学习水平为核心内容的专业教学标准,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建设提供专业依据,为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与监测提供基本制度保障,使人才培养更为深入地体现职业教育特色。三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校企合作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为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四是教师专业化培养体系:根据职教教师能力形成规律,建立大学培养与在职教师教育齐头并进的双轨制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体系,使职业院校有稳定的途径获得高质量教师,使每位希望进入职业教育体系的未来教师清楚地知道每个阶段应完成的学习任务和要达到的要求。五是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在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六是公平的升学与就业制度:通过制度设计确保职业教育轨道学生在升学、求职、工作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享有与普通教育轨道学生平等的机会,并通过制度实践使人们普遍形成技术技能人才与学术人才、工程人才之间的差别是类型的而不是等级的观念。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司局长笔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陈子季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